事关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教育部最新通知

时间:2024-02-01 来源:湖南教育融媒、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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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2022版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以下简称“2011版目录”)的平稳衔接,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学科目录调整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自发文之日起,2011版目录中风景园林学、医学技术、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6个一级学科,不再受理新增人员注册和申请;其他变更代码和名称的一级学科授权点,按2022版目录受理新增人员注册和申请。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有关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23〕13号)精神,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调整为艺术学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可在授予艺术学一级学科毕业研究生学位后开展同等学力工作;艺术学理论调整为艺术学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可在授予原艺术学理论或艺术学一级学科毕业研究生学位后开展同等学力工作。

两版目录对应调整后不再保留、变更代码和名称的一级学科授权点,学位授予单位已受理的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已注册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仍按原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截止期为2029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学科目录调整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责编:刘丹 编辑:王杜

来源:湖南教育融媒、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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